KPHZ致力于打造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搭建促进国际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化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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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月3日从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称《若干措施》),将不低于30%的市级科技研发资金投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并完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若干措施》提出实施成果产业化“畅通工程”“支撑工程”。实施创新产品采购制度,编制创新产品(新技术、新产品)目录。使用国有资金采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产品和服务,可以采取非招标方式。实施科技创新券项目,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团队,每年申领不同额度的科技创新券,用于购买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和知识产权等服务。
作为“保障工程”,《若干措施》提出,将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负责人履行勤勉尽职义务,严格执行决策、公示等管理制度,在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于追究其在科技成果定价、自主决定资产评估以及成果赋权中的相关决策失误责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仍发生投资亏损的,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后,不纳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保值增值考核范围,免责办理亏损资产核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