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HZ致力于打造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搭建促进国际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化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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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科技大变革时期,我国加快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领域攻关,一大批前沿领域的技术成果不断涌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基础和源头。科技成果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增长的重要支撑。欧美发达国家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80%,远高于我国不足30%的水平。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就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政府统筹作用,促进资金、技术、应用、市场等要素对接,努力解决基础研究“最先一公里”和成果转化、市场应用“最后一公里”有机衔接问题,打通产学研创新链、价值链。“十四五”时期,是深圳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时期,深圳要以综合授权改革为契机,推进一批引领型、创新型改革,为全国作示范。深圳作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的主力,正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提升“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能级。深圳在综合授权改革的清单落实中,要把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作为重要的改革事项,突破瓶颈和难题,畅通转化链条,提升转化率,快速形成世界一流的产业创新能力。
一、健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
高校院所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力,随着深圳的高校、政府经费投入的基础研究机构越来越多,亟须加快改革高校教职人员和研究机构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近年来深圳不断完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权和分配权,2020年8月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规定对科技人员的激励由“先转化后奖励”调整为“先赋权后转化”,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持有的收益份额不低于70%,长期使用权的许可使用期限不少于10年。但现实中深圳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整体实施率仍然偏低,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估和激励机制不健全,一般以正向激励为主(如收益、奖励、晋升加分),纳入年度考核体系的权重过低。为此建议:一是加快健全科技成果转化考核评估体系。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制度,将转化绩效纳入年度考核评估体系当中,并适当提高比重。二是放宽教师脱产创业的要求,允许高校教职员利用周末、公众假期、年假等从事知识技术转移转化,让他们有更大的空间将其科研成果市场化。三是针对政府经费支持的基础科研机构中的科研人员,在其年度考核中增加科技成果转化责任指标,并将机构整体的转化绩效与科研经费挂钩,激发科研主体的积极性。
二、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和运营能力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离不开专业的服务水平与运营能力。英国剑桥大学将技术转移办公室、大学创业基金和剑桥创业者中心集成为一个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孵化器。香港的大学以团队化的方式建立孵化器和产业基地、产业园。华南理工大学形成了“五院一园”协同创新体系,在东莞、珠海、中山、广州等地分别建立现代产业技术研究院或产业园区,与南洋理工大学等单位共建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依托中新广州知识城形成“高校+衍生公司+科技园区”的一站式转化模式。与香港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相比,深圳大多数高校成立时间较短,技术转移转化部门的设立时间不长,科技成果的辐射和扩散水平不高,专业服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升,尤其是科技成果转化与企业、产业及市场的合作不紧密,产学研模式较为单一。建议大力改革运营体制,建立更加开放、服务水平更高的合作机制。鼓励支持深圳高校院所建立“技术转移联盟”,匹配技术需求和解决方案,常态化举办展览和路演,建立维持高校与业界之间的网络。既要把高校的科技成果“输出去”,也要把社会资源“引进来”,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要积极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园区等建立密切的沟通和对接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供需合作机制。
三、建立高层次的技术经理人队伍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需要专业化的技术经理人队伍,特别是既懂科学技术,又懂市场、产业、法律、财务、商务谈判等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圳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对技术经理人提出了更高的期冀和更高的要求。近几年深圳加大了技术经纪职业培训和技术转移专员的培育,截至2020年上半年技术转移机构从业人员达4175人,但仍无法满足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需求。要加大力度引进和培养科技成果转化高层次专业服务人才,建立具备技术、法律、商务、财务、产业洞察力、创业企业管理等综合技能的职业技术经理人团队。提高科研人员收益分配的同时,大力提高技术经理人的佣金收费标准和奖补比例,保障他们的收益。借鉴江苏、上海等地的经验,把技术转移从业人员划分为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高级技术经理人,然后对他们参与技术转移培训、把接等给予不同的积分激励,每年度根据累计的积分评定职业级别。深圳高校院所也要摆脱由科研团队或学术带头人自行组织实施转化的老路子,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创新性地引入职业技术经理人,或采用“驻场机制”引入驻场企业家、驻场经理和驻场导师等,帮助师生和科研人员创办企业、协助技术转移转化。深化校企合作机制,探索高校向科技企业特派科技经纪员的工作机制。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支持深圳高校与企业共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中心。
四、建设全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高地
深圳建设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具有坚实的基础和优越的条件,比如建立了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南方运营中心、联合产权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等技术交易市场,建立了高交会、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等技术信息扩散和推广对接机制,具备完整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和多元化的转移转化载体平台,等等。这些都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力支撑。要发挥市场、企业和社会的力量,整合利用各方面资源,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形成全国性、高质量、一站式的科技成果转化大平台。建议一是着眼全国及全球,依托广深港澳创新走廊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整合全国知识产权数据和转移转化信息、服务平台载体资源、科技金融、创业创新企业、技术经理人队伍等,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基地,编制年度发展报告,不断扩大影响力。二是以政府支持、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为主,连接政府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部门的技术转移部门部分职能、高校技术转移办公室及高交会、技术转移大会、创新创业大赛等,实现资源集聚效应,同时建立与知名技术转移平台和载体合作共享的渠道。三是依托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制定科技成果确权、登记和公示等实施细则和方案,优化科技成果信息管理、检索和分析,建立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业科技成果的社会公开机制。四是建立与香港高校间的科技成果转化的紧密合作机制与直通平台。
五、加快发展具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
美国的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美国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的运行管理机制灵活高效,享誉全球。深圳建立了一批专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截至2019年累计培育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3家,市级备案技术转移机构59家,并且拥有100多家科技孵化器开展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业务。但是相比之下,缺乏能够提供专业化的发明评估、质量管理、市场分析、商业推广、交易估值、谈判签约等系列服务的“大而强”的高端中介服务机构,难以实现科技成果要素资源有效整合。建议围绕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和生态,加快发展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综合性且具有影响力的中介服务机构,分类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技成果交易评估机构、检验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探索政府科技部门的科技成果信息向有资质、基础好的专业机构开放。加大对促成专利在深圳及粤港澳大湾区转移转化的中介服务机构的奖励,借鉴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和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设立“金桥奖”的做法,设立“深圳技术转移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