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HZ致力于打造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搭建促进国际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化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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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发布的《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十条兼具针对性和实操性的主要工作措施,直面科技成果评价堵点难点问题。
“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放在了首位。《指导意见》指出,根据科技成果不同特点和评价目的,有针对性地评价科技成果的多元价值。科学价值重点评价在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方面的独创性贡献。技术价值重点评价重大技术发明,突出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方面的成效。
同时,《指导意见》明确,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鼓励国际“小同行”评议,推行代表作制度,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应用研究成果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注重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样机性能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并强调,探索建立重大成果研发过程回溯和阶段性评估机制,加强成果真实性和可靠性验证,合理评价成果研发过程性贡献。
对于业界最为关心的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上,《指导意见》指出,健全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资产评估等多元化科技成果市场交易定价模式,加快建设现代化高水平技术交易市场。推动建立全国性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完善技术要素交易与监管体系,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成果进场交易,鼓励一定时期内未转化的财政性资金支持形成的成果进场集中发布信息并推动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