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HZ致力于打造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搭建促进国际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化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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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创业 本报记者 傅江平
作为广东省“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单列管理试点”的深圳推荐单位之一,南方科技大学注重转移转化,不少校内科研团队成立了科技型企业,以技术撑起事业梦想。近年来,深圳深化赋权改革,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强化转移转化能力建设,打通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让越来越多的科研人才从中受益。这对激励深圳高等院校更加积极开展科研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目前高等院校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的重要力量。《自然》杂志公布的“2021中国自然指数”显示,我国科研机构100强中,近9成为大学。而在全球科研机构排名中,我国有85所大学位居世界前500强,其中21所大学位居全球前100强。
长期以来,我国转化率比较低,特别是在一些高校,职务被当作“国有资产”进行管理,难以激发科研人员转移转化成果的积极性。同时,转化的相关法律比较粗疏,具体实施起来存在一定困难,相当一部分获得鉴定后就被束之高阁。转化难、转化率低,又导致很多长期困扰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难题瓶颈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由此形成恶性循环。
为有效激励院校科技团队研发热情,更合理更科学保护技术人才职务中的个人利益,2020年,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只有转化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科学理念,部署开展科研人员职务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深圳积极响应,稳妥推进赋权改革落地,不断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
2020年8月,深圳市在国内首次以立法形式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该条例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通过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创新联盟或者知识产权联盟等,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活动。全部或主要利用财政性资金取得职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应赋予完成人或者团队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随后,深圳市科创委牵头制定《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实施方案(试行)》,对赋权操作流程、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尽职免责、风险防控及相关配套政策等提出具体意见,推动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权属改革实操。
以法为据,深圳市制定《深圳赋权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选取37家科研院所、医疗单位和国有企业,实施新的成果转化激励方式,即实施单位在成果转化前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即先赋权后转化),变收益激励为产权激励。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等被推荐列入“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单列管理试点”。
针对历史堵点,深圳积极推动高校、科研机构设立技术转移部门,将转化情况纳入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向社会公开机制。在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方面,深圳市也优化政策支持体系,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实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资助项目,鼓励建立专职的服务工作团队或者专家顾问团队,提供市场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服务。目前,已资助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单位700万元。
这一系列举措,打通了“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应用-企业孵化”全链条通道,把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产业发展三者有机结合起来,解决了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问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科研人员对产业化的积极性大幅提高。
深圳大学技术转化中心主任徐艳丽表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创新举措,进一步疏通了成果转化渠道,加快了科研成果的市场化进程。通过明确科研人员与之间的责权利,科研人员开展创新性技术攻关的劲头更足。今年,深圳大学技术成果转化的总金额已接近1000万元,与去年相比翻了两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