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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推动成果产业化落地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时间: 2021-10-21
按照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以及《深圳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办法》,深圳大学将这些研究成果赋予彭争春科研团队长期使用权,并与团队签署了知识产权归属与转化协议,同意团队以自行创办企业的方式实施成果转化,“学校的大力支持加上政策‘护航’,让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车间”。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加快推动成果产业化落地。去年,深圳大学开展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出台《深圳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办法》,深圳大学特聘教授彭争春就是这项改革的受益者之一。

  

  有了研究成果的长期使用权,彭争春团队决定自行成立零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实施成果转化,注册资本120万元。公司目前已经获得两轮社会资本投资,估值1.6亿,发展驶进“快车道”。

  

  近年来,深圳深化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打通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

  

  赋权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

  

  据介绍,彭争春团队的“电子皮肤与机器人智能触觉系统的产业化研究”项目,拥有一系列原创的柔弹性压力/应变传感技术、低功耗信号处理芯片技术以及复杂信号分析算法。

  

  按照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以及《深圳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办法》,深圳大学将这些研究成果赋予彭争春科研团队长期使用权,并与团队签署了知识产权归属与转化协议,同意团队以自行创办企业的方式实施成果转化,“学校的大力支持加上政策‘护航’,让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车间”。

  

  彭争春说,初创公司坐落于深圳南山区西丽大学城,现有研发和生产场地800多平方米,专职人员近30人。

  

  科技成果转化难,阻在哪?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长期以来,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比较低,相当一部分科技成果获得鉴定后就被束之高阁。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法律比较粗疏,具体实施起来存在一定困难。长时间以来,职务科技成果被当作“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也难以激发科研人员转移转化成果的积极性。

  

  深圳改革建立制度保障

  

  科技成果转化难、转化率低是长期困扰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难题瓶颈。现有的转化后奖励现金、股权等收益激励方式(即先转化后奖励)难以充分调动成果完成人(团队)的积极性。

  

  不能让科技成果躺在实验室里、挂在墙上。2020年,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科学理念,部署开展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

  

  “深圳积极响应、稳妥推进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在深落地,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市科创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坚持立法先行。2020年8月,在国内首次以立法形式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规定“应当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

  

  市科创委牵头制定深圳科技成果赋权实施方案,全市范围选取37家科研院所、医疗单位和国有企业实施新的成果转化激励方式,即实施单位在成果转化前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即先赋权后转化),变“收益”激励为“产权”激励。

  

  南方科技大学作为省“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的深圳推荐单位之一,近年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显著。

  

  日前,南方科技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系教授张巍研发的代替人工打磨喷砂的机械臂,已经进入实验室调试阶段。张巍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向学校申请拥有相关成果的部分所有权,打算进行创业。这在以前是很难实现的,赋权后,将科技成果扶植成公司进行创业就变得更加高效了。

  

  南方科技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南方科技大学已于2020年底出台《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管理实施办法》,目前已开展涉及43件知识产权的4项赋权改革项目,其中26件知识产权已实现产业化落地。

  

  做好“三体系”促成果转移转化

  

  “市科技创新委全力推进‘三体系’促进科研机构技术转移转化。”市科创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事项是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的首批清单第23项,一年来改革成效显著。目前,深圳正全力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政策和生态体系,强化科研机构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打通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

  

  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深圳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实施方案(试行)》,对赋权操作流程、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尽职免责、风险防控及相关配套政策等提出具体意见,推动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实操。完善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引导高校、科研机构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部门。

  

  据统计,我市高校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等,累计完成成果产业化合同数9322项,金额43.66亿元。

  

  优化政策支持体系。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实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资助项目,鼓励建立专职的服务工作团队或者专家顾问团队,提供市场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服务,已资助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单位700万元。

  

  完善创新生态体系。实施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计划,创新产学研融合发展模式,打通“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应用—企业孵化”全链条通道,把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产业发展三者有机结合起来,解决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问题。深圳共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42家,涵盖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各个领域。

         

  KPHZ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致力于搭建促进国际技术转移的专业化服务平台。中心成立专家委员会,为引入的资源服务平台把关,中心以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技术领域为关注重点,先进技术引进和技术转移包括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KPHZ整合优质资源,提供专业的国际技术转移服务,通过技术授权、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融资服务等模式,实现“孵化成果、孵化企业”,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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