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HZ致力于打造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搭建促进国际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化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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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自主研发的金属3D打印设备和金属增材制造技术,广泛用于航空航天、能源动力、医疗、工业模具、汽车制造等行业,为陕西的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陕西科教资源丰富,科教综合实力、技术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但是,科教资源优势没能充分转化为发展动力,其中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是制约陕西创新驱动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
2021年,以国家深化全面创新改革为契机,陕西在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5所高校开展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工作。
今年3月,在试点探索的基础上,省科技厅等6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陕西省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推进省属综合类、理工类高等院校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
“三项改革”能解决什么问题?试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陕西将如何进一步推动“三项改革”?日前,记者就相关话题进行了采访。
解“不敢转”难题 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
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西安理工大学副教授赵跃曾经面临“不敢转”的困扰。
2018年,他的团队以学校名义将一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的科研项目,作价1500万元入股奕斯伟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在参与聘请评估机构、成果评估定价、所有权转移过程中,他深感程序烦琐。
“由于害怕出现工作纰漏,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手续办理过程中我明显感觉到学校科研成果管理人员如履薄冰的心态,既想帮助我们转化成果,又害怕操作不规范承担责任。”赵跃坦言,“这个过程让我们团队对后续其他成果产生了‘不敢转’的念头。”
2021年,借助秦创原建设的政策红利,赵跃将10余项专利成果作价入股创办公司。“随着学校‘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工作的开展,学校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都得以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这次的成果转化很迅速。”他介绍,团队已经在秦创原总窗口成立了2家公司,并引入第三方投资。新公司在今年初获得了200余万元的合同订单。
赵跃曾经的顾虑并非个例。根据现行规定,职务科技成果属于国有资产,在其转化前绕不开定价环节。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中,学校持有部分也属于国有资产,国资管理部门对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有强制要求,一旦成果定价低或转化失败,就有触及国有资产流失“红线”的风险,导致部分高校教师和相关决策人员“不敢转”。
“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才是最大的损失。推动成果转化亟须将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探索形成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资产管理模式。”西北工业大学党委书记张炜表示。
“此次改革就是要将职务科技成果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国有资产的减值及破产清算,区别于现行国有资产形成的股权,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省科技厅厅长孙科表示。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建立单列管理相关制度。在管理责任方面,明确了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再管理职务科技成果,由科研管理部门管理。在处置方式方面,提出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的国有资产处置,由高校自主决定,不审批、不备案。在落地转化方面,通过项目、平台、资金等全链条一体化手段,支持优质科技项目在秦创原落地转化。在免除责任方面,明确了高校领导及职能部门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勤勉尽职免责条款。
在试点中,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取得了“看得见”的成效。2021年,西北工业大学科技成果作价数量和金额同比增长40%以上。
解“不想转”难题?建立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
在2022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中,西北工业大学已有6人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序列高级职称。随着“三项改革”的推广,陕西还会有更多从事成果转化的人才评上高级职称。
“在现行的职称评价体系中,高校职称评审注重论文、项目、奖项等方面,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成功转化后产生的社会贡献和经济价值在职称评审中认可度不高,极大地影响了科研人员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同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员也缺少相应的晋升通道,工作积极性难以被调动。”张炜认为,解决“不想转”的问题,亟须建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畅通人才发展通道,吸引、凝聚、稳定优秀人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人才评价要突出能力、业绩和贡献导向,技术转移人才要建立符合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特点的专门人才评价制度,鼓励更多科研人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孙科说。
结合国家“破四唯”的改革要求,《实施方案》明确技术转移人才参与职称评审的两条成长路径和评价标准,对面向经济主战场,开展新技术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产业化工作的高校教师,按照分类评审要求纳入“教学科研型”参加职称评审,重点评价其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对专职服务成果转化的科技管理人员,纳入工程序列参加职称评审,重点评价其推广本单位科技成果取得经济社会效益过程中所作贡献,以能力、业绩和贡献评价人才。
“我们将以此次职称改革为抓手,打造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我校已在新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中专门新增了社会服务型序列。下一步,我校还将制定符合学科特点和发展规律的评审条件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分类评价,探索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技术转移服务队伍。”西北大学校长郭立宏表示。
解“缺钱转”难题 允许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
由于缺少合理有效的资金利用渠道,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黄延林教授团队有部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长期闲置。横向科研项目指科研团队承接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协作、转让科技成果、科技咨询及其他涉及技术服务的项目。
2021年,他团队的科研成果在秦创原总窗口转化时,出资方希望能通过“现金入股+技术入股”的方式,实现利益捆绑,共同承担投资风险。恰好此时,作为“三项改革”的试点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积极推动科技成果以“现金入股+技术入股”的形式在秦创原落地转化。“根据学校的实施细则,我们团队可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200万元由学校账户直接入股合作公司。学校根据成果转化收益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在年终绩效考核中对学院与个人进行加分奖励,我们都感到很振奋!”黄延林说。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方面大量的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闲置’,另一方面‘缺钱转’困扰科研人员。”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处长马云介绍,盘活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允许科研人员将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可以破解成果转化资金瓶颈,形成激励科研人员推动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
根据《实施意见》,陕西明确支持科研人员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科技型企业,形成“技术入股+现金入股”的投资组合。在结余资金授权方面,将高校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视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行为,所形成的国有股权纳入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范围。在管理方式方面,允许高校设立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资金池”,由学校或委托方持有,或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或多方签订合作协议,协商收益分成或占股比例,并探索更多方式盘活资金。在退出机制方面,结余资金形成的股权可择机退出,由高校自主决定,不审批、不备案。在具体实施方面,高校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应的审批制度、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
据了解,“三项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西北工业大学以“技术入股+现金入股”方式已组建成果转化企业1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