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HZ致力于打造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搭建促进国际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化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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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陕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日益凸显。但是,科技创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较为突出。
近期由省科技厅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陕西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对全省科技发展形势作出的评价。《规划》提出将通过实施科技创新“八大计划”等一系列改革发展举措,系统破解陕西科技创新提质增效中遇到的瓶颈和难题。
《规划》作为进入新发展阶段陕西在科技领域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对今后陕西科技创新、技术攻关、能力提升、创新生态优化等提供了一系列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紧扣高质量发展
《规划》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战略,坚持“四个面向”战略方向,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的总体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要实现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基础研究及关键技术攻关不断突破、企业创新能力和主体地位显著提升、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更加凸显、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更加优化、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见效成势。全省综合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规划》设置的预期性指标主要有:
确保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达到8%,力争达到11%;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6%;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2000亿元,力争达到2500亿元;研发人员占就业人员比重达到0.7%;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8件。
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形成独特优势,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不低于8%;“十四五”期间,力争建设4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建设5个左右省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突破一批制约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
全链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达到2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达到1.3%;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突破600家,国家备案孵化载体超过300家;确保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万家,力争达到1.2万家;力争实现100家科技企业分别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等板块上市。
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更加凸显。以重点科技创新城(园区)为主要载体的区域创新体系高效协同。力争实现国家高新区在所有地级市全覆盖,高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
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激励创新的政策举措扎实落地。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进一步弘扬,作风学风建设实质性改观。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5%。
实施科创“八大计划”
为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划》突出务实管用,在任务措施上确定实施科技创新“八大计划”。
基础研究能力增强计划:建设以陕西实验室为核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以及省级联合实验室等为支撑的陕西实验室体系;不断提升省科技文献平台的资源保障能力,“十四五”末,力争全省科技报告汇交共享总量达到1万份。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聚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能源化工、新材料、现代农业、生物医药,以及绿色生态、公共安全和文物保护等重点产业领域,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突破关键零部件和装备、关键基础材料等技术瓶颈。
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鼓励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自主联合上下游企业及高校院所,组建30家以上创新联合体。支持其承担“两链”融合重点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定向委托其承担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共同申报国家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开放科研资源、应用场景和研发需求,增强产业链韧性。
园区基地创新引领计划:全省各高新区围绕主导产业,至少建立一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设立一支种子基金。重点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及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在绩效评价考核中,突出研发经费投入、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创业质量、高新企业培育、经济运行效率、产业竞争能力、绿色生态发展等方面的考核指标。
区域创新发展协同计划:积极参与“科技支撑西部大开发行动”,支持关中与陕北、陕南加强创新协作。以国家(西部)科技创新中心为引领,以西安、宝鸡、汉中等创新城市和创新型县(区)为支撑,以重点科技新城(园区)为主要载体的区域特色创新发展格局。开展科技示范镇、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建设。
创新人才培育引用计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先支持国家级中青年领军人才和省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精准持续培养陕西科技领军人才。“十四五”期间,每年培育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50名,力争培育“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等优秀青年科技人才1000名;争创国家科技人才试验区。
科技创新合作交流计划:力争成为国家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示范区试点。探索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重点区域在研发攻关、成果转化、人才交流等方面的省际科技合作;积极组建“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加强与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在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中,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加强在基础研究特别是数学、物理学等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创新生态营造行动计划:以深入落实各类激励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为重点任务,以激发科技人员和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为着力点。这其中,明确对全时全职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或平台建设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
科创治理能力再升级
这次公布的《规划》,将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不断完善评价激励机制,作为全面增强陕西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的主攻方向。
在改进科技计划管理方式上,做好“两个探索”。明确将影响产业发展特别是骨干龙头企业发展遇到的“卡脖子”技术梳理成榜单,探索“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项目组织方式,探索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经费包干制、信用承诺制,赋予项目承担单位更大自主决定权。
在推进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上,下放预算调剂权,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合理制定经费拨付计划,加快经费拨付进度。改进结余资金管理,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开展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确保科研项目经费合理规范使用。
在科技评价制度改革上,深化“三评”(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制定以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建立创新和结果导向的科研机构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基于机构类型、机构使命和机构绩效综合评估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机制。建立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科学分类、多维评价。
科研机构“衙门化”是科技系统的一大顽疾,各方对“学阀”“大锅饭”现象也多有指责。《规划》对深化科研事业单位改革,明确提出要逐步取消科研院所行政级别。对公益类研究院所和行政性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管理。鼓励事业单位探索试行更灵活的薪酬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分配形式,稳定并强化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科研人员队伍。落实公益类研究院所在人员聘用、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法人自主权,允许科研院所设置流动岗位,支持科研人员短期学术交流和项目合作。激励公益性事业单位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开展政府购买公益类科研院所服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