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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云南25项政策措施支持科技创新 最高补助1亿

来源:都市时报 发布时间: 2022-06-28
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出台《云南省财政支持“十四五”科技创新若干措施》,从支持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型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等9个方面提出25项政策措施支持科技创新。

  ■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庞继光 实习生 彭雨薇

  

  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出台《云南省财政支持“十四五”科技创新若干措施》,从支持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型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等9个方面提出25项政策措施支持科技创新。其中提出,到2025年,累计突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500项,开发重点新产品500个;建成云南实验室5个以上,完成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建设一批省技术创新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力争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研发平台5个以上;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达525亿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3500家以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到130亿元以上,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2%。

  

  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

  

  给予1000万元补助

  

  支持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支持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关键技术攻关、生物医药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民生与生态文明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以及基础研究新优势培育。

  

  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围绕合金铝、稀贵金属新材料、节能减排、种质资源、中药材等领域,高水平建设云南实验室。5年内,每年每个实验室平均安排1亿元资金补助。支持全国和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围绕非人灵长类生物医学、天然药物开发应用、高原山地生态与环境、高原湖泊生态治理、天文等优势特色领域,新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围绕生物医药、现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融媒体等领域,优化重组和新建30家省重点实验室。对批准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在2年建设期内给予200万元资金补助。

  

  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聚焦绿色铝、硅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生物种业、先进制造、新材料、数字云南、绿色食品、重大疾病防治等领域,支持建设云南省技术创新中心10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个,力争建成国家技术创新中心1—2个。对获得认定的省技术创新中心,在3年建设期内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对进入正常运转的国家和省技术创新中心,按其提供公共服务绩效给予运行资金补助。

  

  新获批的国家级高新区

  

  最高补助千万元

  

  支持创新型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方面,加快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对首次认定、3年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省外整体迁入云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补助。支持开展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对首次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创新创业持续推进,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省众创空间(含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孵化企业在孵化期间或毕业后5年内成功上市的,给予“双创”载体一次性奖补。对获得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企业,给予补助。

  

  对3年培育期内的新型研发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对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来滇新设立的研发总部、区域研发中心或高水平研究院,被认定为新型研发机构并评估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支持科技园区发展方面,省级财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照3:3:4的比例出资,设立科技创新联合资金,支持园区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研发经费补助;对新获批的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予研发经费支持。

  

  新建的院士、专家工作站

  

  分别支持180万、90万元

  

  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培引方面,持续支持院士及其团队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对新建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180万元、90万元资金支持。对在滇“两院”院士牵头承担的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按5年一个周期给予稳定支持。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根据技术合同交易金额或有关股权折算金额,每项科技成果按照20%给予资金补助,每项最高可补助20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根据该科技成果新增产值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可补助500万元。对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场的科技成果转化产品,推行首购和订购制,对采购方按照成交金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可补助500万元。

  

  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基地建设。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最高可补助1亿元。

  

  支持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实施“百企百村百品牌”工程,支持培育具有科技示范带动作用的新型经营主体100家,实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县域全覆盖。支持重点打造科技创新示范县10—20个,科技创新示范村100个。支持重点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品牌100个。

  

  支持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创新资源汇集区方面,支持建设1个科创中心总部、3个科创中心、若干科创中心分中心和科创中心海外分中心;支持与国外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在3年建设期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KPHZ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致力于搭建促进国际技术转移的专业化服务平台。中心成立专家委员会,为引入的资源服务平台把关,中心以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技术领域为关注重点,先进技术引进和技术转移包括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KPHZ整合优质资源,提供专业的国际技术转移服务,通过技术授权、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融资服务等模式,实现“孵化成果、孵化企业”,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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